原文出自蘆蕩小舟網站,該網站全部原始資料來自吳荻舟家人收藏。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及後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並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所有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蘆蕩小舟 第七章 四清運動 7剪辮子會下】
王正和交代了犯錯誤的經過:“1,偷牛,上當;2,改賣牛發票,彌補虧空,但,承認自己應負責,貪污了社員的利益。3,200斤糧換煙票,是聖余(會計)建議,我分60包,給發珠(副隊長)30包,自用15,賣了15,迄未收到錢,4,盜賣鐵犁,是王國孝(在藥材公司)提議,未成,初王未同意開證,後聖榮主張賣了,分9元,還有5元未收到。5,承認地富的話百依百順,做到地富的代理人,6,與王立新的矛盾,苜蓿錢是交給立新的,賬給立新燒了,他不滿我做投機倒把不帶他分,就不來往了。”
有群眾說他交代顯然不徹底,群眾揭發他與王國洪曾事先商量過偷牛的事;偷食堂300斤糧食,只交代30斤;1962年小麥被偷他也沒有好好檢查;對抗運動,工作組進村他後還說過“頂多十年,不會有死罪”;其他還有包庇地富淹死牛;偷化肥等等。
王正和只得繼續交代:1.老牛賣了400元,發票改成310元,私飽90元;2.小牛是王國洪偷的,王正和分得約100元。初時王正和交代王國洪說賣了“250",實際是賣了500,王國洪瞞了“250",錢100元是分兩次給王正和的。3. 有了偷竊耕牛的髒,王正和就不管地富了。他自己講,開會回家,王國洪問他:開的什麼會?王正和講:搞生產,管地主富農。又說,你們不做沒有什麼。社員對王國洪不勞動有意見,王正和就幫他解釋:他們不做,我們勞動多得了。4.在偷牛以前,王國洪對王正和說過:國民黨5月1號不過來,10月1號過來。還說你幹的對,方向對頭,不怕,國民黨過來有靠山。
經過40多次的談話、核實,認為“王正和:問題多而性質比較嚴重,但,由於他主動交代了重大問題,如1政治上對黨的事業動搖,思想做了地富分子的俘虜,對集體不關心,對社員群眾有歧視,忘了本;2經濟上盜竊耕牛,農具和一些群眾和我們未掌握的投機倒把行為,所以按照三四類之間定三類的政策,定王正和為三類的黨員。3他自59–64長途販運過十七次,獲毛利500多元,和貪污錢糧11次,分贓,與地富分子勾勾搭搭盜竊集體耕牛和大型農具。所以對他的問題,按重要物件的政策來處理。如59年的投機倒把也列入退賠。他已經做了退賠思想準備,願意把可變賣的物質、母親的壽材,棉被,豬,及其他作價或變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