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出自蘆蕩小舟網站,該網站全部原始資料來自吳荻舟家人收藏。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及後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並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所有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蘆蕩小舟 第七章 四清運動 9 寧“左”勿右 中】
4月2日,到隊部聽完傳達後父親和吳凡吾一起回村,到吳凡吾負責的東隊村口站下來,兩人談了10分鐘。吳凡吾說:“不是我告你的狀,你不要追誰告狀。”父親說:“我不管誰告狀,我也不去追。我只是說,不能偏聽偏信,照這樣下去,將來我的這次下來工作要來一個什麼樣的被鑒定呢?還不是一塌糊塗嗎?我的工作,是不是什麼都沒有做呢?是不是全組的人都要離開我呢?是不是完全錯了呢?我向黨的事業負責,工作我盡力做好它,但,這樣,我是多做多’錯’,的確有點受不了。”
雖說感覺委屈,父親絲毫沒有懈怠。那天他兩次和吳凡吾討論東西兩隊在開溝過水這件事上的分歧怎麼解決,這件事已經從去年底拖到現在。
期間父親一再強調:“應站得高點,看哪個解決方法最合理,就應促成,不是完全旁觀”,”我們工作組,應有一個底。一個統一的看法。”他還說:“問題就在於遷就群眾的本位的、落後的思想,不去領導群眾從兩隊一盤棋的思想出發,不能只想到自己的好處。從也要讓別人過得去的態度出發考慮問題,什麼困難也沒有了。”
晚上開會給會計芷聖余和副隊長笪發珠“過堂”,到十點才完。父親在日記裡感慨:“真是一天無休無止地工作、會議呀!”(4月2日)
4月6日,王正和過堂也通過了。積極分子們認為,與其將來工作隊走了這些人起來翻案、埋怨,不如趁現在搞清楚,他們聽父親講解“雙十條”和“23條”有關政策,隨即把它們應用到實際中,管這叫“對照一下政策”。(4月6日)
過堂通過還不算完,還要一級一級核實定案。西隊開會定案的時候,“有人提出偏激意見,誰也不好說話。”父親也有顧慮:“如果按照目前分團的從寬精神,她可能去反映我右了。按照鈐塘的經濟處理意見,又怕隊部通不過。昨天王楚良同志到我們這裡來,在小澗子相遇,談了一下,他說張正已放棄再管我們幾個隊的工作了。”“張說‘幾個隊的大勢已去。’唉,我夾在中間,怎麼辦呢?最後我想了一個辦法,我冒著大雨,到住家去拿到分團轉發來的經濟處理的一些具體政策(草案、試行)交給張蘭英,然後一條條對照著解決,我則適當地參照鈐塘的意見發表我的意見,爭取適當的、更合乎‘23條’’經濟退賠,不能馬虎,但要合情合理’的精神。”(4月7日)
我第一次看到“寧‘左’勿右”的說法出現在父親的日記裡。事情是這樣的。
4月8日,父親重新看了一下核實定案,覺得其中有兩三條寬了一些,和性質有些問題。他對照了一下政策,和老張等人商量,問他們意見如何,老張同意父親的意見。這時父親說了一句:“寧‘左’勿右”,老張會心地笑了一下。父親寫道,老張在上次黨小組會上反映,張英蘭告訴他,她處理問題是“寧‘左’勿右”。張英蘭是北京一位中專醫科生,她又是從哪裡傳染上寧“左”勿右呢?
不過根據我已經整理的父親從四清到文革時期的遺文,他並沒有真的實踐“寧左勿右”,所以我相信,在這裡他說這句話,有點無奈,也是調侃一些人的做法。
有一件事讓我看到父親如何堅持實事求是,而不是“寧左勿右”。
“老張和青年同志……不大願意糾正過去在當年四清時的一些已經錯了的問題。比如會計錯記了帳目,把5.5元記成55元。當年四清要他退賠了49.5元,後來會計承認記錯的責任,但說我沒有拿這錢。我要張甲生核對了庫存和結存是否對頭,張說對,只差1元多,而且這1元多是會計和七八個群眾洗澡用了,沒有收齊。這不就說明會計沒有貪污49.5元嗎?去年雖(讓他)退了,現在不是應該反退嗎?””但,老張要小黃在這次核實中和幹部對口時不要一條條念給幹部,只籠統地問’去年退了多少多少是嗎?’幹部說是,就算了。”
對這種糊弄群眾的做法,父親說:“這是不對的,23條不是說工作上‘有什麼問題糾正什麼問題’嗎?”儘管父親一再強調,其他人還是想簡單化,阻力很大,有的人說“不願意走回頭路”,有的人說“這樣一來油水不大了”。他們堅持籠統地念給三個幹部聽,三個幹部也自然是簡單地回答:“沒得問題,”“對!”“那還有什麼問題,退都退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