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近現代歷史 六十年代 蘆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5《3.18交待》 上

蘆蕩小舟
Sep 22, 2020

做中國近現代歷史的研究不容易,至今有很多“禁區”。只有非常認真、好奇的人才會千方百計尋找真實的原始資料。本故事幸運地全部資料來自吳荻舟家人收藏,經按照時間和事件的發展整理,再現了中國近現代普通農民、工人、市民和知識分子自清朝末年、辛亥革命、民國初年以至整個民國時期的遭遇。民國教育、民國工業、民國時期社會的動蕩、國共合作;中共在香港的工作、大陸的四清、文化大革命、文革後等等都有涉及,時間跨越近百年,彌足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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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一九六七

5 三一八交待 上

父親吳荻舟寫於1968年3月18日一份萬餘字的交待材料,內容是1967年聯辦工作情況。寫這份交待材料的時候,他已經被停職半年,是第N次”交待”和”檢討”了。一方面這時候他對半年前發生的事仍然記憶猶新,另一方面他已經反復被要求回顧和交待(比如1967年9月28日、即8月5日被停職後被要求作出的”在外辦五年多的工作”回顧交代), 我認為這是一份全面而且參考價值很高的資料。

在交代材料中他回顧了5月26日港辦成立直至8月5日他離開,兩個多月內各種場合他提了什麼意見,出了什麼主意 — 他在交代材料中回答”造反派”的這些問題,五十年後的今天,成為瞭解當時情況的重要資料。

(圖一:1968年3月18日《交待材料》首頁)

港澳辦公室,5月26日成立,我8月5日離開,在那裡工作了兩個多月。我沒有把工作做好,還犯了不少錯誤。現在我把在工作期間,在各種場合提了些什麼意見,出了些什麼主意,分做幾個方面交待如下,請同志們批判、幫助。

這裡一定有遺漏,有記不確切的地方,我當繼續回憶、補充。

一. 我在各種場合提了些什麼意見?

1. 在廖承志召開的幾次會(及羅、廖召開的會)上我提過:

1現在工會提了四個條件,視鬥爭發展,可以考慮提,一定要提(一)不准蔣幫利用香港對我搞破壞。(二)不准英帝利用蔣幫、縱容蔣幫在香港搞兩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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