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近現代歷史 六十年代 蘆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5《3.18交待》 下

蘆蕩小舟
Sep 22, 2020

做中國近現代歷史的研究不容易,至今有很多“禁區”。只有非常認真、好奇的人才會千方百計尋找真實的原始資料。本故事幸運地全部資料來自吳荻舟家人收藏,經按照時間和事件的發展整理,再現了中國近現代普通農民、工人、市民和知識分子自清朝末年、辛亥革命、民國初年以至整個民國時期的遭遇。民國教育、民國工業、民國時期社會的動蕩、國共合作;中共在香港的工作、大陸的四清、文化大革命、文革後等等都有涉及,時間跨越近百年,彌足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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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一九六七

5 三一八交待 下

5.廣東海運部門軍代表和保衛科長,由交通部一位女同志陪來,談了以下幾件事:

1某烈士屍體處理問題,我把指揮部和羅的意見轉告他們,並請他們火化後保存好。代表說,不必馬上火化,可以繼續浸在XX醫學院解剖室藥水池裡。

2有些船沒有護航武裝問題。我向他們瞭解,知道護航武裝一向由交通部向有關領導部門請示決定後,我說,還是按過去辦。如交通部報告上去後,有關部門問到港澳辦公室,辦公室可以提供一些要加強護航的情況。

3關於槍的問題。他們談了香港同志要槍的情況,我插了些話。說到中央有指示,他們一定照辦,這次香港同志要槍,船上抽了X支槍,X枚手榴彈給香港同志時,我說,槍是香港同志為了自衛,決定要的。中央沒有指示,有,一定經過這裡轉,這裡沒有轉過這樣的指示。他們提到船上同志抽調一部分護航武器給香港同志,他們事先不知道時,我說,大概是船上的同志們聽到、看到港英殺害同胞很氣憤,岸上的同志為了自衛,要得又很急,出於同仇敵愾,未及請示就給了。

談到今後,我想到羅對”給武器問題”十分慎重,一直下不了決心,已拿上岸的還要撤下來。我說,護航武器是船上的自衛力量,船上同志支持香港同胞反迫害鬥爭,這很好,但,今後如果岸上再要,還是請先告訴我們,讓我們請示後再給。記得我這裡還插了一段說明武器要好好管理的話。

他們還說到梁社長(應該是說梁副社長[5] )參加三省(閩粵桂)航運會議時,決定經常要在深圳碰頭,還說他們天天有船來往港穗,聯繫很方便,鬥爭情況很清楚。還說還有許多具體問題要談,我因為不瞭解,怕弄錯,要他們回廣州找梁社長等直接談,告訴過軍代表,他們在廣州。

他們還談到,這次抽了一部分武器給香港同胞後,有些船的護航力量薄弱了,這次想解決補充的問題。這問題,我沒有提什麼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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