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中國近現代歷史的研究不容易,至今有很多“禁區”。只有非常認真、好奇的人才會千方百計尋找真實的原始資料。本故事幸運地全部資料來自吳荻舟家人收藏,經按照時間和事件的發展整理,再現了中國近現代普通農民、工人、市民和知識分子自清朝末年、辛亥革命、民國初年以至整個民國時期的遭遇。民國教育、民國工業、民國時期社會的動蕩、國共合作;中共在香港的工作、大陸的四清、文化大革命、文革後等等都有涉及,時間跨越近百年,彌足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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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5 三一八交待 中
二. 我給錢XX[2] 打過些什麼電話?
12/6決定加速反映情況後,幾乎每天我都和錢XX通電話,但,只是反映鬥爭情況。七月上旬(或中旬,羅去廣州前不久)辦公會議上才決定由我負責全面向錢XX同志聯繫,包括每天的鬥爭情況,電話請示等。過去後一部分是羅自己打的。除每日鬥爭的一般情況,天天反映,有時,一天三兩次反映外,記得打過以下這些比較重要的電話:
1.電話請示及錢傳達批示等
1罷市。外貿部先接到”停供四天”,告訴了我,晚上我們辦公室也接到了,我馬上向錢反映,也向羅反映。
2出殯改期。此案作為重大鬥爭部署,報告總理批准。後接指揮部決定延期並改變做法。我報告羅,羅要我馬上報告總理。(這事辦公室起草計劃時,未徵求指揮部意見,有缺點。其過程是這樣:當我看到港英對死難烈士的屍體要採取措施時,我想到澳門鬥爭時,死難者出殯,激發群眾鬥爭情緒,造成對澳葡很大的壓力。所以在組裡提出談了一下,請示羅,羅同意作為一個重點鬥爭(認為是一個政治較量),提出一個計劃,報告批准後發給指揮部的。這缺點,我應負主要責任。)
3海員罷工。指揮部具體計劃報來時,我考慮到我(們)能控制的(有把握罷工的)進出口外輪只占百分之二十幾,怕罷下去聲勢不大,或有困難,向羅提議是否先罷兩個月,看形勢發展再延續,比較主動。羅同意,並將意見請錢XX同志報告總理。原案總理已批准。
4關於廣州兩派革命群眾同時開支持大會(有一次其中一個大會宣佈支持鬥爭委員會成立)發新聞稿的請示。兩次稿送到宦[3] X處,宦不能定。記得有一次宦和我商量,提兩個大會新聞都不發,報總理批准同意。一次總理批”既舉行了,不報導,會暴露我們的矛盾,還是照發。”(記得只把支委會成立改掉。)
5轉報廣州四處軍管會聯絡員(李XX)向總理報告按7/6四處業務管理方案選派的軍代表人選已定。
6根據7/6方案,港澳組討論了組內分工,我向錢報了分工的決定後,請示上面誰負責。後錢覆,總理指示成立三人小組管。我知道弄錯了,帶回組裡研究後,我又向錢通電話,將組裡的意見”鬥爭向羅彙報,平時業務向廖請示”告訴錢,請他再請示總理。記得我向錢說完意見時,錢說三思而行,好。後來錢覆,就這樣分。
過了兩三天,我把總理的指示告訴廖承志,廖頗懷疑,說他已靠邊了[4] ,問總理什麼時候說的,我說前兩三天。他沒有再說什麼了。
7錢來電話要我告訴羅:總理關於軍事方面的指示,我照轉了。
8 23/7,轉報廣州來電話:”羅、梁關於指揮部請示六個重點機構遇到搜查時,應如何的決定”。
9書面請示送出前,凡是急案子,都預先向錢打電話,使他心中有數,抓時間送總理批。這樣的電話有幾次。有時加點說明,如請示第二次撥款時,說明了一些情況(見後)。
(圖二:文革中群眾組織主辦的批判廖承志的”小報”,資料來源:余汝信著《香港,1967》)
2.重要情況反映
為了讓錢XX同志及時掌握到重要的鬥爭情況,以便總理問起,好報告,這類電話比較多,記起來的有:
1每次鬥爭被捕、死、傷人數及累計數。
2每次審判、判刑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