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近現代歷史 六十年代 蘆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9給廖承志 下

蘆蕩小舟
Sep 22,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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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中國近現代歷史的研究不容易,至今有很多“禁區”。只有非常認真、好奇的人才會千方百計尋找真實的原始資料。本故事幸運地全部資料來自吳荻舟家人收藏,經按照時間和事件的發展整理,再現了中國近現代普通農民、工人、市民和知識分子自清朝末年、辛亥革命、民國初年以至整個民國時期的遭遇。民國教育、民國工業、民國時期社會的動蕩、國共合作;中共在香港的工作、大陸的四清、文化大革命、文革後等等都有涉及,時間跨越近百年,彌足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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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蕩小舟 第九章 一九六七 9給廖承志 下

另有一份《路線鬥爭的一些重大現象》年份不詳,估計是其中一份草稿,亦可以是在口頭向老首長匯報之前所做的準備。

(圖三:一份草稿——周恩來10點指示+路線鬥爭的一些重大現象。)

總理的指示:(日期、先後記不清楚,不全是原話)

  1. 報道要實事求是,不能誇張。
  2. 情報要及時可靠。
  3. 這次鬥爭不能違反長期方針。還是有理有利有節。
  4. 鬥爭是長期的、波浪式前進的。
  5. 不能開殺戒。
  6. 這次鬥爭是靠當地力量的政治鬥爭,不能依賴國內的力量,不採軍事行動。
  7. 不能迫中央上馬,在那打一仗。
  8. 不能設想像省港大罷工一樣,把港九同胞撤回來,也不可能撤回來,進步的回來了,把廣大中間落後的送給敵人,日本人正想利用,他們一定會利用。
  9. 敵人機要部門安上的釘子不要使用。
  10. 來往台灣、西貢等地區的船上力量不能使用。

《路線鬥爭的一些重大現象》

1.周總理指示廖、羅、吳成立黨組抓港辦業務,但,羅未在任何會上宣佈,也未召集黨組會。

2.港辦組長以上名單中記得沒有宦鄉,但,羅去廣州開會時期,他要宦鄉主持港辦辦公會議,未知羅做這一決定前請示過總理[5]

3.1967年5月底姜海(或陳秀霞)提出港辦要反右傾。當時外辦同志堅持鬥爭的長期性,鬥爭高潮與高潮之間必須有間歇。他們主張鬥爭高潮要一直線上升,雙方辯論很激烈。

4.6.3社論是一篇別有用心的東西(此段被劃掉:當時,我雖然覺得調子高了一些,但,總以為這是國內支援,對反迫害鬥爭起鼓舞力量,看不出他是路線鬥爭的反映),未付印前姜海等(此處缺字,根據另一份稿看,應該是:姜海等便拿到了該社論的清樣,要)港辦宣讀,提出要佈置學習,要用長途電話提前發給港澳工委。當時我說不必這樣做,新華社會全文發出,香港文匯、大公會全文照登。

5.六月下旬,海員及太古碼頭起卸工人宣佈罷工前,我考慮到十幾年工會線未搞過大的政治鬥爭,怕群眾沒有長期罷工的思想準備,曾向羅建議,為了掌握主動,只宣佈定期罷工,羅同意,告訴總理。總理批准後通知指揮部,但,指揮部還是宣佈長期罷工,結果很被動。

6.七月中,交通部反映,香港方面將護航武器搬上岸,說是中央有指示。我向羅匯報,認為這樣做非常危險,要設法撤出來。羅要我馬上報告總理。(此句被劃掉:羅在廣州開會,當面要梁書記設法撤出來)撤出來後,我又報告總理。

7.七月中外貿部劉今生同志電話告訴我,香港方面以急電訂了700打甘蔗刀,問我知道否,是否可以發貨。我說不知道,要劉弄清楚是何用,再決定辦理。但可先押一押。劉瞭解後說是鬥爭用,刀已運到深圳,我說暫時留在深圳,我考慮到如果因此造成大流血事件,勢必迫中央上馬,建議羅不發,羅同意。我通知劉,將刀截在深圳。

8.據下線反映,指揮部向他們要了幾百個骨幹的名單,準備參加遊行當骨幹力量使用,名單放在指揮部。我馬上檢查是否有此事,必須馬上把名單銷毀。

9.七月下旬羅去廣州開會後,宦鄉一次主持辦公會議,提議照會英駐華代辦,限它48小時(24小時)內釋放所有被捕人員,否則一切後果由它負責。討論結果通過,寫報告請示總理,記得報告最後還提了一筆,行動計劃另行報告(暗示採取軍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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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蕩小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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