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近現代歷史 六十年代 蘆蕩小舟 第八章 一九六六 4不能自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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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min readJul 13, 2020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2018年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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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一九六六

4不能自己【上】

這時候,中影除了他們的”紅色造反者”外,還有”紅軍”、”公社”、”孺子牛”、”延安”和”紅色青年”等眾多組織,”周圍在醞釀著一場大的鬥爭”,不斷在”分化”、”團結”、”推過去”、”倒過來”,群眾和幹部、群眾和群眾互相炮轟。

3月15日母親張佩華記述:“到公司後(星期一)看見紅軍的大字報(延安也附和)說不該解散黨委、支委、團、工會……後來政治處被公社加了封條,我找到了第一號通令,上面寫的是解散黨委,不是黨組織,因此我的發言:(一)1.如果錯了,我願在將來受黨紀處分;2.我翻閱主席著作,瞭解黨委的定義,等於一個班,班爛了,是可以解散的;3.是解散黨委,不是黨組織;4.社論說奪黨政財文大權,不解散,如何叫奪權?革命不是請客吃飯,不必考慮措辭;(二)看了紅軍的大字報,5.不該奪權,那麼該恢復了?是有職無權呢還是有職有權?那還奪什麼權?6.公社封政治處,是反奪權的信號。紅軍的大字報,是為反奪權製造輿論,根本是要復辟;7.黨章在,黨的組織在,只要黨員認識統一,思想統一了,他們就會開會重選支部,甚至黨委,任何人不能干涉。”

有人很左,“沒了政策,就是圖痛快,一天一張大字報,弄得這幾個青年眼都紅了,幾乎認不得我們,我已成了他們眼中的保守份子。他們的冒險主義思想是危險的!不能不警告。”有人同意母親的意見,有人指罵她“不配做黨員”,有人說母親在“紅色”內部起不了什麼作用,“你的理由沒有說服我,你應該暫停職務”,也有人替母親擔心。有人拒絕去搞“黑頭”的工作,說“搞不過這十個老滑頭”、“老狐狸”,想站在中間,等到“適當時機”站出來;有人很聰明,不肯鑽進去,要站在圈外。

眼看一些“老運動員”怎樣保護自己,母親還是不放棄:“‘紅色’的危機是‘我’字當頭,單純軍事觀點,無政府主義,無組織無紀律,左傾冒險主義,置群眾意見於不顧。”她恨自己不會寫大字報,責問自己:“我為什麼不能克服,幾宵不睡,寫不出來嗎?”

母親和她的戰友輪番談話,有的人竟談了九次……“寫這篇東西的時候,我的心很不平靜,我很怒!很不通!為什麼你們自己不行動,卻指手劃腳,這不滿,那不滿,人家是危機,有錯誤,需要的是鬥爭,是幫助,是以對黨負責的態度去工作,去克服困難,不是為我擔心,是為黨的事業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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