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近現代歷史 六十年代 蘆蕩小舟 第八章 一九六六 5澳門事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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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min readJul 13, 2020

原文出自 蘆蕩小舟網站,該網站全部原始資料來自吳荻舟家人收藏。 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及後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並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所有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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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一九六六

5澳門事件 上

一九六六年年底、國內文化大革命如火如荼“造反”的一年將盡之時,在還屬於葡萄牙殖民地的澳門發生了“一二·三事件[1] ”,在父親吳荻舟留下的一份交待材料裡稱此為“澳門反迫害鬥爭”,當時他是國務院外事辦公室港澳組副組長。以下,是父親交代材料的原文(題目和寫作時間不詳):

這次鬥爭從1966年冬到1967年春。就整個過程來說,從後方到鬥爭前沿,都未受到”左”的或右的幹擾。毛主席的革命路線、黨中央對港澳工作的方針、政策,以及領導同志有關這次鬥爭的具體指示,都順利地得到貫徹和落實。所以取得很大的勝利,最後迫使澳葡書面認錯,答應了群眾提出的全部條件,包括封閉蔣幫駐澳門的所謂外交代表機關,禁止蔣幫在澳搞的雙十國慶和利用澳門破壞祖國等。

這次鬥爭中,我在貫徹執行毛主席對外鬥爭路線和上級批准的方案、指示時,注意澳葡每次暴露出來的弱點,同時,也注意澳門群眾平時鬥爭少,經驗不多,起來得慢。因此,既要堅信勝利,又要不急不躁,逐步深入,穩步前進;抓住一切機會發動群眾;進行”逐浪高”的鬥爭,把結束鬥爭的條件逐步提高上去,由各線分別提出,最後歸總(一次發覺高低兩套條件同時出來,馬上建議糾正),在有理有利有節的方針下,達到敢於鬥爭、敢於勝利的最高目的。

比如:我們籍組織烈士出殯來調動群眾,擴大鬥爭規模時,看到澳葡不但不敢阻撓,相反非常怕刺激群眾,下令凡出殯行列所過街道上的澳葡機關一律下半旗,群眾愛國鬥爭情緒頓時高漲起來,便把上述的最後最高的條件提出,取得了勝利。

這次鬥爭是由蔣幫搗亂、澳葡縱容引起,所以鬥爭是壓澳葡取締蔣幫,達到目的,就把鬥爭結束了。

在這份交待材料裡,父親也提到香港的另外一次“反迫害的鬥爭” — 香港“反迫害鬥爭”,

香港“反迫害鬥爭”。這次鬥爭中,我雖然有點怕右,但是基本上是堅持了中央關於港澳工作的長期方針:長期生存,充分利用,內外有別等等,和周總理關於這次鬥爭的具體指示:鬥爭是長期的、波浪式前進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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