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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中國近現代歷史的研究不容易,至今有很多“禁區”。只有非常認真、好奇的人才會千方百計尋找真實的原始資料。本故事幸運地全部資料來自吳荻舟家人收藏,經按照時間和事件的發展整理,再現了中國近現代普通農民、工人、市民和知識分子自清朝末年、辛亥革命、民國初年以至整個民國時期的遭遇。民國教育、民國工業、民國時期社會的動蕩、國共合作;中共在香港的工作、大陸的四清、文化大革命、文革後等等都有涉及,時間跨越近百年,彌足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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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蕩小舟
第十章 隔離審查
3 回望歷史 上
我整理了30多份父親吳荻舟和母親張佩華從1967年8月29日至1969年5月17日期間寫的交待材料,以及此期間50多份證明材料。這是一些書寫工整、用紅色或藍色複印紙留底的泛黃紙張,有的有頭沒尾,有的有尾沒頭,我為它們一一套上膠套保護,順序放在文件夾裡,分量格外沉甸甸。我希望有一天能為它們找到缺頁的部分(在外辦、外交部的檔案裡大概會很齊吧)。
關於交待材料和證明材料的區別,”交待材料”主要是寫自己,父親寫的”交待材料”包括原生家庭情況、被捕坐牢的經過,抗日戰爭期間工作內容、在香港十四年和在國務院外事辦公室五年的工作情況、家庭經濟情況等等。”證明材料”則是為某人、某群體、某機構、某個時期某個事件牽涉的人物等等所做證明。
母親有一張寫於1968年11月24日的便條:
“這次外調要求是吳和我一起的。共寫了五部分。(1)我和吳荻舟在一起的年月時間。(2)吳的社會關係,回京後到我家來過的人,我的香港婦女統戰關係。(3)我在新加坡入黨時的思想活動。(4)以後要我補充我的社會關係 — 補充材料。(5)關於黨籍的補充材料。”
1971年12月6日又補了一筆:”整黨中又寫一份黨籍問題材料。”
(圖一,母親寫於1968年11月24日的便條。)
可見這期間雖然只有父親被隔離審查,但是母親也必須按照造反派的要求配合。
這是他們在政治高壓下所做的人生總回顧,摻雜著給自己上綱上線,把自己踩進污泥的成分,不過從字裡行間也看到父母對自己參加革命的初衷以及一生努力的肯定和自豪。看到他們忠厚、懇切、謙卑的人格;實事求是、據理力爭的心路歷程,一頁頁、一筆筆記載下屈辱、痛徹心扉與扼腕無奈。
多年後父親講到自己當時的心路歷程曾經說過,在隔離審查初期,他以為只要將歷史事實一一交待清楚,審查的人就會明白他沒有問題。因為,他自認在幾十年革命生涯中,沒有偏離黨的需要,革命的需要,群眾的需要。在他的意識和行動中,這三者應該是統一的。但是,造反派卻逼著他一遍又一遍地寫,引導他”上綱上線”,還動員妻兒和他”劃清界限、”幫助他回到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上來”。
他對此曾經百思不得其解,為什麼要我寫自我背叛的認罪書呢?他們到底想要什麼呢?他說,後來他看到1967年12月16日上海《文匯報》發表的文章,把周恩來親自組建的抗敵演劇隊打成”反革命別動隊”時,驚覺造反派要的不是事實,只是整人材料。
他說,有時候也懷疑起來:自己的一生,是不是真有什麼當時認識不到的錯誤?他的交待材料簡直就是”鬥私批修”的典範,對自己一點點小毛病也不放過。而成績呢?還是像他一貫的為人,從不爭功、爭出風頭。什麼都是党的領導、大家努力的功勞。
所以在看清”造反派”的目的後,他開始把演劇隊所謂的”罪行”攬到自己身上,例如演劇隊集體參加國民黨,很多人為此挨整,他就在證明材料裡說:”在隊務會上我說了算,是在當時別無他法的情況下做了決定。”
他猜想,自己的處境都如此,領導過他的左洪濤、饒彰風日子肯定也不好過吧。造反派給他讀饒彰風為他寫的證明,都是斷章取義,儘管如此,還是證明不了他有罪,一次又一次,饒彰風實事求是地寫,在嚴刑逼供下寫,怎麼寫,都證明了父親絕沒有造反派企圖強加給他的那些罪行,證明了父親胸有家國情懷,不是一天兩天,也無關個人利益。
從時間上看,父親從8月26日開始隔離審查,8月29日至9月22日的三個星期裡,寫了《在香港十四年的工作(一)至(五)》;於9月9日、9月28日寫了《在外辦五年多的工作(一)、(二)》,9月11日寫了《在獄中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