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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中國近現代歷史的研究不容易,至今有很多“禁區”。只有非常認真、好奇的人才會千方百計尋找真實的原始資料。本故事幸運地全部資料來自吳荻舟家人收藏,經按照時間和事件的發展整理,再現了中國近現代普通農民、工人、市民和知識分子自清朝末年、辛亥革命、民國初年以至整個民國時期的遭遇。民國教育、民國工業、民國時期社會的動蕩、國共合作;中共在香港的工作、大陸的四清、文化大革命、文革後等等都有涉及,時間跨越近百年,彌足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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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蕩小舟
第十章 隔離審查
5 誰能負責 上
父親吳荻舟在香港工作十四年後,從香港調到北京,在國務院外事辦公室工作了五年,直到1967年8月間隔離審查。他留下兩份交代材料:《在外辦五年多的工作》(一)和(二)。對此,母親張佩華批註:”在廖承志領導下,是否吳做主張我不清楚。”我理解母親的意思就是問”誰應該對工作中的’錯誤’負責任?”
那麼就看看這兩份材料吧,可能會得到答案。
(圖一, 《在外辦五年多的工作》(一) 首頁,張佩華註: “在廖承志領導下,是否吳做主張我不清楚。” )
在外辦五年多的工作(一)
我在外辦工作五年多,犯了不少錯誤。現交待如下:
為了解決華文公司和長城鳳凰之間在製片上的矛盾,廖承志曾(1965)”指示”華文和長城鳳凰要分工。華文只拍風光紀錄片,不要拍舞臺紀錄片。舞臺紀錄片、故事片由長城鳳凰等公司拍,這樣就沒有矛盾了,要我把這意見帶去參加黑幫頭子夏衍召開的一個有關會議。我參加了,而且提出了以上意見,在會上做了決定,使華文因拍製風光紀錄片洩露國防秘密合法化了。我應有責任。
為了所謂的使《良友》畫報打進臺灣起作用,要派伍XX的兒子夫婦出去接辦這個畫報,廖承志除親自面授”方針”,把調子降低到連蔣賊的鏡頭和美國黃色生活照片也可登外,還要我找伍的兒子夫婦談一次。我除了再一次傳達廖承志的指示外,還強調,”你們大膽去辦,有了廖主任的指示,不怕犯點兒錯誤。”雖然也指出,”為了隱蔽,你們要社會化,但,要學習,要出泥不污。”但對每年花那麼多外匯辦這份畫報,調子這樣低,即使能發行到臺灣去,又能起到什麼作用,況且它還要在港澳海外起壞作用。這點我完全沒有去考慮,照傳了。偉大的領袖毛主席說,共產黨員對任何事情都要問一個為什麼,我沒有照這教導去做。後來這兩人雖然沒有去成,但,我是犯了一次奴隸主義的錯誤。(有詳細記錄在中僑委)
當組裡看到外交部根據九九最高指示制定的、發給駐外機構的一個工資制度(第二次)拿去請示廖承志,要發給港澳工委,廖承志不同意,我在旁幫腔了一句,”是,這個也不太適合。” 這是對最高指示不是雷厲風行,聞風而動。這個工資制度即使不完全適合港澳環境,也可以先發給工委研究一下。後來雖然從港澳實際出發,制定了一個新的工資制度,但,思想檢查,我那樣幫腔是嚴重錯誤的。
幾乎做了僑委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方方阻撓廣東省反香港風的革命行動的幫兇。當去年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開始之前,廣東省農村開展”反香港風”的運動。方方一再反應,廣東省對外流人員的做法不對頭,要外辦提意見。有一次還寫了一封信給我轉廖承志,因為我不太瞭解情況,去找方方瞭解,方方說,他已在廣州問趙紫陽提了意見,沒有用。意思就是要外辦(廖)開口。我也覺得對外流人員的處理,有些地方(做法)還值得研究,但認為香港風對農村是有不好的影響的。我把我的意見,連封信送給廖承志看,廖說”只好同意廣東省的做法了。”意思就是不要理方方那封了。才沒繼續辦那個案了。
1963年趙渢領隊去港澳演奏的青年音樂團,帶去的”蝴蝶夫人”,是一顆大毒草。我當時辦這個案子(去港計劃),沒有看出這個錯誤。結果報廖承志批准,出去了,造成很不好的政治後果。這是嚴重的不突出政治的錯誤。現在看來,那個團根本不應該那樣出去。
“林風眠的畫展”去港,雖然計劃是批准了的,但,預展時我看了,提了意見,認為調子太灰暗,不能反映今天的新中國的欣欣向榮的氣氛,許多畫要換。但,後來沒有再問原辦單位”對外文委”是否改了沒有。畫是在港展出了,不管改沒有改,我這樣是嚴重的官僚主義,不是極端對人民利益負責任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