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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支持我們的工作,請幫忙拍手以讓更多人看見歷史真相。原文出自 蘆蕩小舟網站,該網站全部原始資料來自吳荻舟家人收藏。2017年是香港“六七 暴動”五十周年,一部頗富爭議的紀錄片 《消失的檔案》在香港和北美巡演,2018年牛津出版社出版程翔著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 解讀吳荻舟》一書,此前還有2013年天地出版社出版的余汝信著 《香港,1967》一書、2013至2016年光波24的電子雜誌 《向左向右》 。以上電影、書籍和網絡傳媒從我們努力整理的家族史中引用了大量有關香港六七暴動的關鍵文獻。電影和書籍出版後,事件重新受到社會廣泛討論和關注,其中有些議論不免偏頗。吳荻舟家人希望妥善保存原始文件,通過這個網站,原汁原味陸續發表,供對這段歷史有興趣的人研究。
蘆蕩小舟
第十章 隔離審查
7 禍延母親(1)
前面講到在父親吳荻舟隔離審查期間,母親張佩華也是要配合審查的。她在多年後為父親寫的《吳荻舟傳記》裡提及:”造反派還要吳荻舟夫婦背靠背交待在香港十幾年的家庭收支帳。當時,吳荻舟夫婦結婚己30餘年,前十幾年一直是顛沛流離。l950年張瓊(張佩華)從新加坡回到香港,兩人才開始有一個稍為安定的家。過著包乾、供給、低工資的生活,養育6個孩子和父母,家庭經濟狀況一目了然。他們各自寫下了收支情況。幾十年後,張佩華在吳荻舟的遺物中找到一張紙,才知道吳荻舟也曾被人要求寫下這樣的東西,當然兩人所寫完全吻合。”
我已經在第五章《香江歲月》裡引用了父親所寫”收支”的香港部分,下面是收支的後半部,即回國後的部分:
二.回國後的收支情況:每月我夫婦工資是260多元(我12級,我愛人17級)。開支情況是:(1)保姆工資30元。(2)大學費用75元(兩個孩子在外地讀書,一個中專的在本市住讀,每月每人25元左右,有時多點,有時少點)。(3)中小學學雜費3元(三個孩子走讀,約數)。(4)伙食120元(3大3小,包括煤、水、主副食、年節加菜每人每月約20元)。(5)房租、電費等16元(包括取暖費每月平均2元多點)。(6)負擔10元(我愛人的父親每月10元,其他如偶爾寄點給侄兒們不計在內)。醫藥3元(過去三個孩子集體醫療,後退了現以全家醫藥費計)。(8)交通9元(除我夫婦月票兩張7元外,保姆、孩子用)。(9)書報5元(人民、文匯、紅旗及其他小冊子等),此外家雜(包括牙膏,肥皂,手紙,清潔用具等),衣著(鞋襪、添補衣服等),旅費(在外地讀書的孩子寒暑假旅費等)無法計算。過去是不夠,把帶回來的錢用了。1964年夏大女畢業了,1965年夏三女畢業了,可以少支付25–50元。所以從65年以後有餘。我這幾年還買了一些參考書等,現在我家(去年五六月時)有存款:銀行200多元,家裡有一部分備用,還有300元左右公債。
今後的開支,從上述開支中除去保姆工資30元(已不請),三個大學費用(大兒子應該是今年分配工作)75元(三個小的現在兩個中學,一個小學暫時可以不改變),另衣著中可以減去三個大孩子的一部分,其餘差不多。這樣就比1965年以後更可有餘了。這幾個月的存款數字不清楚。
文末還補記了一筆:還交代了給愛國電影公司寫了幾個劇本故事。@500,約1500元。
(圖一:吳荻舟和張佩華”背靠背”寫下我們家的經濟情況。左邊紅字是吳荻舟所寫,右邊是張佩華所寫。)
母親寫的我們家的經濟情況:
從香港回國前,有現款約4000餘元,公債約400元。因回北京,做衣、被零用約用去一千餘元,買自行車、鋼琴用去一千餘元。帶回來一千餘元(合人民幣400多元)。
回國後最初幾年,還負擔六個孩子,和老父親(每月十元)。每月除吳和我的收入(我剛回86元,後增為98元)外仍需貼補幾十元。特別暑假、寒假時孩子們來回旅費,開學,要多花一倍左右。截至目前,我的全部經濟情況如下:
- 帶回的人民幣(港幣一千餘元)400餘元,尚有300元(去冬今春買大衣又花了的緣故。)
- 公債券100餘元。
- 自去年10月起,我們已將吳荻舟工資存入銀行,到三月止,現共存入800元。
- 大女兒畢業工作後,稍有結餘,不用吳的錢後,又經常要貼補一點,現尚餘90元左右。
- 大女兒私人存款300元,存摺在我處。
- 二女兒也有一點存款,她自己保管。
- 我有兩個金戒指。一個是我母親去世時,弟弟們從她手上抹下給我紀念的。另一個是吳的弟弟的愛人,在1956年(18年後重見時)送給我的紀念。
- 我們回京時有四張畫(小幅)吳說不好(花草),唐澤林同志說價百多元,交給他了。以後吳和我用這個錢各配了一副眼鏡,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