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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中國近現代歷史的研究不容易,至今有很多“禁區”。只有非常認真、好奇的人才會千方百計尋找真實的原始資料。本故事幸運地全部資料來自吳荻舟家人收藏,經按照時間和事件的發展整理,再現了中國近現代普通農民、工人、市民和知識分子自清朝末年、辛亥革命、民國初年以至整個民國時期的遭遇。民國教育、民國工業、民國時期社會的動蕩、國共合作;中共在香港的工作、大陸的四清、文化大革命、文革後等等都有涉及,時間跨越近百年,彌足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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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隔離審查
7 禍延母親(4)
1968.11.27日母親又寫了〈關於黨籍的補充材料〉。
毛主席教導說:一個共產黨員,應該是襟懷坦白,忠實,積極,以革命利益為第一生命,以個人利益服從革命利益。
運動進行了兩年,現在已經到了全面勝利的關鍵時刻,對於清理階級隊伍,審查幹部(包括黨團員)的必要性、嚴重性,都已經有了比較深刻的認識。現在,我按照主席教導,把自己的思想、錯誤端出來,請你們繼續審查、批判。為了維護毛主席的革命路線,維護黨的和無產階級的利益,我應該認識到由於我入黨時覺悟不高,以後毛主席著作學得不好,主席思想的偉大紅旗舉得不高,階級覺悟一直很低。特別在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運動中對主席的革命路線很不理解,又做錯了不少事情,給黨的事業帶來了損失,這是對主席的最大不忠。
雖然如此,我覺得我還是從錯誤和挫折中得到了教益。在這次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運動中,我一定用心給自己補上階級鬥爭這一課。
下面,分述所提幾個問題。
一.1967年8月下旬的一天,我下班回家。外辦的革命群眾已在我家等我。約10人左右(當時我也沒顧到人數,這是估計的)。我只認識鐘瑞鳴同志一人。見面後他們告訴我,經過審查,證實吳荻舟是混入黨內的假黨員,交待的時候很不老實,說的話常有變更。我聽後大吃一驚,我說,他只告訴我入黨介紹人記不清楚了,從沒說過入黨是假的。那時我很激動,覺得這簡直是不可能的事,還怕他們搞錯了。他們好幾位同志同聲批評我(發言中的一位,後來我和大女兒去外辦時見到他。他那時是外辦革命群眾組織的負責人之一,叫謝炳元)。鐘瑞鳴同志也批評我,說我站在夫妻立場上,是不對的,應該站在黨的立場,相信群眾。我說,我是應該站在黨的立場,相信群眾,但入黨這樣嚴肅的事怎能造假?吳荻舟只說他不記得介紹人了。他們說,吳荻舟如果這樣告訴你,就欺騙你了,你就上當了(大意如此,原話不知是不是這樣),你應該相信群眾。這時,我逐漸冷靜,說,我是應該站在黨的立場,群眾的立場,但這事太突然了,令人不能相信。他還是我的入黨介紹人。立刻一位同志接著說,那你的黨籍也有問題。另一位同志仍批評我剛才還不相信群眾。我說,我明早就去向軍代表彙報。談話就到這裡,以後他們查了我的家,最後拿了幾樣東西,寫了收據,要我提供所知道的吳的情況,就走了。以後,我寫了材料。收據和材料副本,公司”砸三舊”的同志們到我家時全拿來公司,封存在軍代表處。
二.關於我入黨介紹人的問題。劉談鋒是那時新加坡我黨的一位負責同志。他決定趙沨和吳荻舟為我的入黨介紹人,這是趙沨吳荻舟都承認了的。但是後來他們都先後回到香港,事實上他們已經和我沒有關係了,我為什麼還一直以為吳趙是我的入黨介紹人呢?我想錯誤的根源仍然在於我當時的無產階級覺悟低,對黨的性質沒有真正的理解。對不理解的東西,要要牢牢記住是不容易的。另外,也由於當時黨在海外,處於地下。我既沒參加過別的同志入黨儀式(也沒聽見有誰談過),見過他們辦入黨手續,那時新加坡又正處於非常時期,我的入黨儀式安排上更不循常規,而只有林敏同志一人在場。這些在當時我都不理解,當然也沒問過為什麼只她一人。從而引起自己特別注意更嚴格的要求自己,但是歸根是個階級覺悟、政治覺悟問題。
回到香港和吳荻舟談起入黨的事,一聽介紹人應該是兩個人,我可能就迷糊了。我想大約就在這時,吳荻舟以為仍然按照他在新加坡時劉談鋒的決定告訴我他和趙沨是我的介紹人,我就記住了。我一直認為吳趙是介紹人,可能就是這樣來的,我再想不出別的原因。
在近一年的審查中,同志們否定了吳趙,我重新回憶時,想了兩個方面。一、吳趙為什麼不是。二、不是他們是誰。第一個問題我回憶的結論如上述。第二個回憶:我在新加坡接觸的全部黨內關係,在李珣走後(她也沒正式向我暴露黨員)只有林敏、何國霑、張偉賢和最後領導”學運”鬥爭時見過幾次的林同志。他們中知道我的家庭,我的歷史的只有林敏一人。因此,只能林敏是我的介紹人。但是,按照黨章介紹人應該是兩個人。為這個我想了很久,又做了錯事,就是給林敏寫了信。信大約是二月下旬寫的。二月上旬,”砸三舊”的同志們審查我的第二天,我和軍代表談話(李鵬舉同志)談到我的黨籍問題,我說我雖然有些情節不記得了,但我是黨員是真實的。李代表說,外面來的材料有人證明我是黨員,但是介紹人問題還沒清楚。他懷疑在我入黨的問題上,吳荻舟有沒有搞什麼?要我再想想。